空印案

◎陳清白 律師

  我有一個好朋友,家境富裕,他家的小孩子在不愁吃穿的環境下長大,花錢不太懂得節制,尤其是他那個老大,家裡給的錢不夠花,還經常在外面欠債,據好友說,幾年下來,光幫他清償的債務,就高達一千多萬。

  有一年某日,他帶著兒子,拿了一些本票的影本到我的事務所來請教問題。我看了看資料,原來,他那個令人頭痛的寶貝公子又欠了人家錢,人家找上門,要債來了。

  那些本票影本,看起來毫無異狀,除了票據金額、發票日、到期日各自不同以外,其他,如發票人的簽名、住址等,筆跡皆一致,顯然都是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。但他兒子卻堅稱,只向債權人借了三萬元,其他總額約幾十萬元的數張本票,他根本就沒有簽過。

  這件事有點奇怪,如果他兒子沒有說謊,那麼,其他的本票從何而來?明明發票人的字跡都一樣的呀!而且相似的程度,就和影印的毫無兩樣。後來,我想了一個辦法,把這些本票影本兩兩疊在一起,向著強光仔細比對,結果發現:所簽寫的字跡、位置、字體大小、特徵全部一模一樣,所以看起來才那麼像直接拷貝的一般。這時,我的腦海裡浮現了一個場景,判斷有人利用那張三萬元的本票做為底稿,底下墊著玻璃,玻璃下映著燈光,再用同樣款式的空白本票套疊在上面一筆一畫描摩而成,至於金額和日期,想怎麼填就怎麼填,這麼一來,債務人面對長得像孿生兄弟般的本票,就像西遊記故事裡的真假孫悟空,真偽莫辨,想賴也無從賴起。其實這件事,做假的仁兄想得有點天真,他認為只要字跡長得一模一樣,就不會啟人疑竇,殊不知人的手臂不是機器,縱然每一張本票都是同一個人在同一個時間所簽寫的,也無法做到字跡完全一致,像直接影印的一般。正因為這幾張本票的字跡嚴絲合縫到如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,反而露出破綻,更加容易證明,它們全是偽造的。顯然,這是有心人故意要訛詐他,反正你老子有錢,不宰你這隻肥羊,宰誰?

  後來,朋友聽從我的建議,直接找對方洽談,並按照我研判的結果,說給對方聽,對方見技倆被拆穿,也不敢上法院,因為偽造有價證券的罪責可不輕,最終,只還了三萬元的本金和一點點利息,事情就這樣解決了。

  執業律師多年,見過的偽造文書案件不計其數,但律師和法官被當事人騙過的事例也不是沒有。記得有一年我辦了一件偽造文書的刑事案件,從現有的資料上看,被告和告訴人說的都有道理,文字上也沒有什麼可疑之處,但一審法官採信告訴人的指控,判決被告有罪。案件上訴到二審,二審的法官斟酌再三,還是難辨真假。最後,決定藉由測謊來作為判斷的依據。測謊報告出來,被告過關了,告訴人敗訴。多年後,這位被告成了我的朋友,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,他說出了真相,坦承當年那一起偽文書的案件,自己確實動過手腳,只是手法太過於高明,連法官都被矇在鼓裡,律師也被狠狠的甩了一巴掌。但他始終弄不明白,明明說謊的是他,為何測謊測出來的的結果,恰恰相反?他慶幸自己逃過了一劫,我則懊惱不已,心想,我是不是助紂為虐,無意中傷了陰德。

  台灣人有句俗話說:「仙人打鼓有時錯,腳步踏差誰人無。」意思是說,仙人打鼓時,也會因一時失誤而亂了節奏,更別說凡人,怎可能一輩子都不犯錯呢?這句話用來安慰做錯事的人特別有用。但仙人犯錯,都不是故意的嗎?其實不然,下面就有個神仙循私舞弊,故意變造文書的故事。

  古典名著「西遊記」裡寫到,大唐貞觀年間,涇河龍王和長安街上著名的相士袁守誠打賭,袁守誠是當朝欽天監臺正袁天罡的叔父,不是普通的江湖術士,他的本事大到能準確地預測出老天爺下雨的時辰和數量。對此,龍王爺大大不以為然,心想,下雨之事歸我掌管,不是你一個小老百姓說了算,你老兄也太不自量力了吧!於是兩人便打起賭來。沒想到玉帝頒下的降雨聖旨,竟和袁守誠所說的分毫不差。龍王心裡不服氣,為了贏得賭局,故意違反玉旨,擅改了下雨的數量和時間,因此違反天條,論罪當斬。龍王知道執行砍頭任務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寵臣魏徵,於是便託夢給李世民,請他跟魏徵說說情,饒他一命。李世民對於龍王的請託,一諾無辭,大拍胸脯保證,一定會幫忙關說,保住他的性命。龍王得到李世民的允諾,龍心大悅,欣然而去。

  李世民事先已知道龍王午時三刻要問斬,便故意在那個時候邀魏徵下棋,企圖利用拖延戰術,讓魏徵錯過執行的時間。但人算不如天算,魏徵下棋下到一半,竟然伏案睡著了。李世民體恤他的辛勞,不忍叫醒,想讓他好好休息,反正人就在我這裡,不怕他跑了。沒想到,就在這一時半會兒的時間裡,魏徵酣然入夢,神遊太虛,已經把龍王的腦袋砍了下來,到天庭覆命了。龍王嗚呼哀哉以後,陰魂不散,怪罪李世民不守信用,便提著血淋淋的龍頭,天天上門作崇,鬧得李世民夜夜難以成眠,直到命秦叔寶、尉遲恭充當門神守護,日子才得以安寧。

  沒想到死去的龍王仍然不肯善罷甘休,直接告到閻王那裡去。話說李世民被龍王騷擾過後,生了一場大病,眼見藥石罔效,已不久人世,便召見大臣交待後事。這時,在場的魏徵向李世民奏稱:臣有一封信,請您帶到陰司交給酆都判官崔玨,他是太上先皇帝的禮部侍郎,和我有八拜之交,現今在陰司掌管生死簿,夢中常與臣相會,陛下此去,只要將此書交給他,他念在微臣的份上,必定會放陛下回陽。

  到了地府,李世民上了閻王殿,十殿閻王和他三曹對案。這一對,對出了龍王在未生之前,就註定何時要死於人曹之手。換言之,這是龍王命該如此,怪不得別人。但李世民已被召喚來了,是不是也是陽壽該盡了呢?於是,閻王便命崔判官取「生死簿」來查看。崔玨在呈上生死簿前,先逐一檢閱一番,這一看,不得了,李世民的壽算只到貞觀一十三年,而今年正好到期。崔玨大吃一驚,想起魏徵信裡交待的話,連忙墨筆一揮,在「一」字上添了兩畫,成了「三」字,再將簿子呈給閻王。閻王爺問李世民登基多久了,李世民說十三年,閻王看生死簿上,李世民應該活到貞觀三十三年,還有二十年的壽命,便出言相慰,並命人送他回陽。以前我每每讀到這個章節,都不禁會想,崔判官何不乾脆好人做到底,把一改成五,索性再多送他三十年,這麼一來,貞觀之治,豈不更加昌盛繁榮?言歸正傳,或許也正因為這些簡單的數目字容易竄改,所以後來在簽署契約和重要文件時,才有使用國字大寫的必要,據說這些大寫文字的使用,便是武則天在位時所發明的。

  小說的情節為了引人入勝,難免光怪陸離。但現實生活中,有的為了方便,有的為了營私舞弊,也不乏類似的情事發生,明初洪武年間四大案之一的「空印案」就個著名的例子。

  話說明朝規制,每年各省布政使司和府、州、縣等衙門,都得派員到戶部繳稅,以及覈算錢糧軍需等帳目。這些稅金有的是以糧食折算,有的則以現銀繳納,數目龐雜零碎不說,還必須,府合省,省合部,層層查核,一直到中央審核報銷數字分毫不差,才算手續完備。但現銀繳納還算容易,實物運送過程則難免耗損霉變,要做到地方與部裡的帳目分毫不差其實並不可能,一旦發現不符,一概駁回,就得重新造冊。帳冊重造還不打緊,問題是要蓋上衙門的關防才算合法。然而,有的省離京師,近則一、兩千里,遠則七、八千里,為了蓋個大印,往返時間就得花上一年半載,因此,為了避免戶部雞蛋裡挑骨頭,省去來回奔波的麻煩和勞頓,稅吏照例都會帶上多份事先蓋好大印的空白文書備用,就好像現代人使用的空白授權票據一樣。這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,已形成共識,也行之有年,用現在的話說,就是一種官場上的「潛規則」。沒想到明洪武十五年,朱元璋發現了這件事,認為其中一定有人違法亂紀。他向來最痛恨貪官污吏,只要貪污超過六十兩銀子,都要「剝皮實草」,何況所牽涉的是動輒幾萬甚至幾十萬兩白銀的公帑,因此大發雷霆之怒,下令徹查。最終,地方各衙門的長官和主印者一律處死,佐貳官員等杖一百流放邊疆,就連當時百姓公認最好的官員,也就是建文朝大臣方孝儒的父親、濟寧知府方克勤,也死在這個案裡。

  記得我剛當律師不久,親戚好意介紹,有家農會要聘我當法律顧問。當一切條件都已經談妥時,農會負責接洽的人員,拿出一大疊要向債務人催討欠款的文件給我,要我一一用印。文件內容除了債務人和催繳金額欄空白以外,其他都已經印好了,格式完全一樣,只待律師蓋上印章他們填上債務人的名字、金額、日期即可寄送。這時,我恍然大悟,原來他們要聘我當顧問,目的就是要利用我的名義去向債務人要錢。其實,嚴格說起來,這樣做只要經過我的同意,也沒什麼大不了,但站在我的立場,感覺就是不受尊重。最後雙方沒有共識,生意就這樣飛走了。

  上開往事,或許也可以算是另類的「空印案」,只是和舞弊沒有任何關係,也不會有殺頭、充軍的危險。我知道自己有點迂腐,幹嘛放著白花花的銀子不賺,跟錢過不去呢?但心理上既然覺得不舒服,又何必為了錢勉強自己,平添不愉快的情緒,和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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